关于进一步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
学校各部门:
根据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九版)》《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》(联防联控机制综发〔2022〕113号)《关于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防组〔2022〕47号)等文件精神,为更加科学精准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,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发展的实际,现就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
恢复校门常态化管理
所有人员进入校园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不查验健康码。师生和第三方服务人员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入校园,来访人员须经相关部门同意报备后登记入校。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。
2
开展健康监测
人事处、学生处、总务处、各二级学院、各班级须每日掌握在校师生员工(含第三方服务人员)动态,做好缺勤、早退、请假记录。执行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制度。对因病缺勤缺课师生员工,坚持密切追踪诊断结果和病情进展。
3
做好涉疫人员排查管理和应急处置
所有师生和第三方服务人员如出现发热等症状或抗原检测、核酸检测阳性的,不返岗返学,排除感染风险后返岗返学。当校内人员出现发热等新冠病毒肺炎可疑症状时,引导至校医务室进行抗原检测(自费),如检测结果阳性,及时转到学校健康观察区进行隔离治疗,后续情况通过《朱村街自排自报阳性人员排查登记表》及时报告学校防控办。
4
加强重点场所管理
开展一次校园环境卫生大整治,彻底消除卫生死角,做好“四害”消杀。对重点场所、重点设备以及高频接触部位按指引进行清洁消毒。加强各类场所的通风。
5
强化个人防护
牢固树立“每个人是自已健康的第一责任人”意识。做到科学佩戴口罩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、注意个人卫生。尽量不聚集、不聚餐、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。建议适当储备一些解热、镇痛等缓解普通感冒症状的药物。
6
加快推进疫苗接种
各部门要按照知情、同意、自愿的原则,引导未完成接种的无禁忌人员尽快完成接种。人事处要重点关注老年教职工接种率,做到应接尽接。
学校疫情防控工作
广外复读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12月13日